人們在使用經過校準的計量器具時,計量儀器設備,認為只要有(校準)證書,就可使用,從不考慮和確認計量器具校準證書中給出的校準結果(示值誤差和測量不確定度)與被測量值之間是否能夠滿足量值溯源關系,因此,不能保證被測量的量值準確可靠。為此,從校準與檢定的區別及滿足量值溯源關系著手,計量儀器校準機構,探討計量器具校準結果的確認問題。校準與檢定的定義按照我國JJF 1001—1998《計量名詞術語規范》給出的定義,檢定是指“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附合法定要求的程序,它包括檢查、加標記和(或)出具檢定證書”。
計量標準
縣級以上的計量行政部門,根據本地需要建立本行政內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,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是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,蕪湖計量儀器,在社會上實施計量監督的公用作用,計量儀器校準單位,其數據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。國1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部門的特殊需要,可以建立本部門的計量標準,企業、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需要建立本單位的計量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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